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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现场救护的基本步骤

事故现场急救应按照紧急呼救、判断伤情和救护三大步骤进行。

(一)紧急呼救

当事故发生,发现了危重伤员,经过现场评估和病情判断后需要立即救护,同时立即向专业急救机构(EMS)或附近担负院外急救任务的医疗部门、社区卫生单位报告,常用的急救电话为120。由急救机构立即派出专业救护人员、救护车至现场抢救。

1.救护启动

救护启动称为呼救系统开始。呼救系统的畅通,在国际上被列为抢救危重伤员的“生命链”中的“第一环”。有效的呼救系统,对保障危重伤员获得及时救治至关重要。

应用无线电和电话呼救。通常在急救中心配备有经过专门训练的话务员,能够对呼救作出迅速适当应答,并能把电话接到合适的急救机构。城市呼救网络系统的“通讯指挥中心”,应当接收所有的医疗(包括灾难等意外伤害事故)急救电话,根据伤员所处的位置和病情,指定就近的急救站去救护伤员。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便于伤员救护和转运。

2.呼救电话须知

紧急事故发生时,须报警呼救,最常使用的是呼救电话。使用呼救电话时必须要用最精炼、准确、清楚的语言说明伤员目前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伤员的人数及存在的危险,需要何类急救。如果不清楚身处位置的话,不要惊慌,因为救护医疗服务系统控制室可以通过地球卫星定位系统追踪其正确位置。

一般应简要清楚地说明以下几点:

(1)你的(报告人)电话号码与姓名,伤员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电话。

(2)伤员所在的确切地点,尽可能指出附近街道的交汇处或其他显著标志。

(3)伤员目前最危重的情况,如昏倒、呼吸困难、大出血等。

(4)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时,说明伤害性质、严重程度、伤员的人数。

(5)现场所采取的救护措施。

注意,不要先放下话筒,要等救护医疗服务系统(EMS)调度人员先挂断电话。

3.单人及多人呼救

在专业急救人员尚未到达时,如果有多人在现场,一名救护人员留在伤员身边开展救护,其他人通知医疗急救部门机构。如意外伤害事故,要分配好救护人员各自的工作,分秒必争组织有序地实施伤员的寻找、脱险、医疗救护工作。

在伤员心脏骤停的情况下,为挽救生命,抓装救命的黄金时刻”,可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然后迅速拨打电话。如有手机在身,则进行1~2min心肺复苏后,在抢救间隙中打电话。

任何年龄的外伤或呼吸暂停患者,打电话呼救前接受1min的心肺复苏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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