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qíng lǐ]什么意思?近义词和反义词是什么?英文翻译是什么? 情理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情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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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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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 [qíng lǐ] [情理]基本解释 1.人情与道理 2.情绪;思虑 [情理]详细解释 人情与道理。《后汉书·张堪廉范传论》:“ 明帝 之引 廉范 ,加怒以发其志,就戮更延其宠,闻义能徙,诚君道所尚。
文章目录:
一、情理[qíng lǐ]什么意思?近义词和反义词是什么?英文翻译是什么?
情理 [qíng lǐ]
[情理]基本解释
1.人情与道理2.情绪;思虑
[情理]详细解释
- 人情与道理。
《后汉书·张堪廉范传论》:“ 明帝 之引 廉范 ,加怒以发其志,就戮更延其宠,闻义能徙,诚君道所尚,然情理之枢,亦有开塞之感焉。”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泗水》:“以今忖古,益知 延之 之不通情理矣。”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如《金络索》、《梧桐树》是两曲,串为一曲,而名曰《金索挂梧桐》,以金索挂树,是情理所有之事也。” 梁斌 《红旗谱》四九:“还没见过这么不讲情理的买卖人!”
- 情绪;思虑。
南朝 宋 颜延之 《释达性论》:“足下缨城素坚,难为飞书,而吾自居忧患,情理无托。”《北史·尒朱荣传》:“朕之情理,卿所具知,死犹须为,况必不死!宁与 高贵乡公 同日死,不与 常道乡公 同日生。”
[情理]百科解释
情理,汉语辞汇。拼音:qíng lǐ表示人情与道理,也表一个人的情绪及思虑。从法律意义来说,应表案情和事理。出于《后汉书·张堪廉范传论》:“ 明帝 之引 廉范 ,加怒以发其志,就戮更延其宠,闻义能徙,诚君道所尚,然情理之枢,亦有开塞之感焉。” 南朝 宋 颜延之 《释达性论》:“足下缨城素坚,难为飞书,而吾自居忧患,情理无托。”等。 更多→ 情理
[情理]英文翻译
Reason
[情理]近义词
道理[情理]相关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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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难容 ()情()理 怡情理性 入情()理 ()情()理成语 通情()理
二、情理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情理的意思
1、情理,汉语词汇。表示人情与道理,也表一个人的情绪及思虑。从法律意义来说,应表案情和事理。
2、近义词:事理,因缘生之有为法叫做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叫做理。世间森罗万象之相叫做事,真如的理体叫做理。
3、造句:虽乎御段然拆局观岁誉点正统,但佩恩合乎情理的见解还是令他为人称道。
三、民法适用中的情理与法理的辨证关系
情理以道德伦理为基本内涵,而道德伦理往往是法律的基础,特别是在民事法律中,这种体现更为直接或密切,甚至可以说,情理往往代表着法的价值取向,比如,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是道德伦理的直接法律化的产带信察物;
是法的最高基本原则;又如公序良俗原则(即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更是直接体现着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
情理作为人之常情和事物的常理是一种现实的既有状态,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情理构成法律运作的实际环境与情况,因而在法律适用中情理必然成为必须考虑的现实因素,它甚至直接影响到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
也正因为如此,法律的适用特别是法律的推理要以情理为基础,要将情理与法律的价值统一起来,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如果不考虑情理,就会导致认定事实的不便或导致案件的坦纳处理虽然合法而不合实际生活的要求,难以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具体论述:
比如前些年曾出现过的因一个装修工人在所装修的房屋内自杀,从而导致房主要求装修公司将该房购买,而由其另外购置新房的案例,如果仅从法律上看,该房装修工人在房内自杀,并未对房屋的居住使用功能造成任何损害,因而房主的要求理应驳回,但是通过电视台采访公众,公众却一致认为房屋损失相当明显,房主请求合理。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1954年至2001年近半个世纪里4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致力于制定一部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4次尝试编纂民法典的努力均未能取得预期结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随即启动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并作出了先制定民法总则、再系统整合民事法律的“两步走”的民法典编纂工作部署。经过两年多的论证、征求意见、修改,民法总则按预定进程顺利制定出来,民法典编纂工作由此迈出关键性一步。
我国要实现几代人孜孜以求的“民法典之梦”,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鉴于之前民法典编纂工作一再受挫的教训,一些人担忧这次民法典编纂工作也难以顺利完成。这次民法典编纂工作之所以能够按预期目标顺利推进,是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外部环境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经济体制基础。民法典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民法总则的制定。
从民法学自身来说,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法理论研究已经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在批判借鉴外国法学理论、制度、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中国民法学体系。
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已具备比较好的法学素养,形成了较为正确的适用法律的思维。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希望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这是制定民法典的群众基础。
民法总则的制定彰显了党和国家编纂民法典的坚定决心,打消了一部分人对我国民法典立法能力的怀疑。民法总则的顺利通过,也推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真正驶入快车道。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我们还要完成民法典分则各编的整合修订工作蠢茄,任务十分艰巨。
这需要相关部门、民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群策群力、再接再厉,为编纂一部结构合理、体系完备、规范科学的中国民法典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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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什么叫情,理,法,三者情字当先?
情理法,“情”是世界存在的本源动力,“理”是宇宙自然终极的律则,“法”是人类为了尽“情”适“理”,而安排出来的人间/社会秩序。
1.情理法在中西方的人际关系互动和社会秩序整合中作用显然是有所不同的。
2.在中国是情为基础,理为本,法为末。在西方则是理为兄冲本、法为用、情为末。
3.理性主义与燃滑法治主义是西方文化的特征,而情理主义与德治或人治主义是中国文化的特点。
因为“天理无非人情”,“王法本乎人情”。普遍精神服从于特殊私情,法制精神让位于人伦情理。儒学与中国文化的这种情理精神的文化与社会影响体现为:它使中国人的人格、思维与行为方式具有中庸之道和中庸之德、风格和境界。在人际互动和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某种人情法则的文化规则,使我国成为人情超级大国。使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秩序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而非法治的基础上。基于传统社会的情理精神与现代理性精神是相羡段歼冲突的,建立在情理精神基础上的人治传统更可能对现代社会的法治起到巨大的破坏作用。
“情、理、法”指的是,面对一宗案子,先从感情出发,跟着感觉走,从而得出一个初步的处理意向,最后才参考罪犯的。从这样的逻辑出发,依情断案,其后果必然是案件处理被感情因素主宰,而法反被大大淡化,导致法律底线不保,公平正义丧失,最后犯罪人被“大事化小”,甚至逃脱法律应有的制裁。 而“法、理、情”则与上述思路截然相反,虽然中间环节也是一个“理”字,但“理”的上位却是“法”,而非“情”,即对案犯首先考虑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扰岩法必究”,然后再兼顾到“理哗握”和“情”的次要因素,它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这是一个的基本要求。只有在不违反法的原则和前提下去讲“理”和“情”,才能确保“理乱李庆”和“情”不至于走得太远,而始终被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法”就是至高无上的规矩。在劫持女医生前,劫持人质、谎报飞机上有炸弹这类事件经常见诸于各类媒体,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一般市民都知道这类事件的制造者严重触犯了刑律,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难道一个大学生连劫持人质是犯罪行为都不懂吗?其实,陈某完全可以吁请第三方或公安或学校出面处理,可他却采用了极端手段,明知违法还要去以身试法有意为之,这种人不该受到法律惩处吗?至于其中的“理”和“情”那是第二位考虑的。
希望文字工具网搜集的关于情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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