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示:炎炎夏日对山泉水说不
- 生活百科
- 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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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人们对于清澈透明、冰凉可口的山泉水喜爱有加。但是有关专家表示,山泉水不论是否真“天然”,其水质尚未经过卫生部门的检验,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还是个未知数,市民切忌直接饮用山泉水,以免危害自身健康。
■水质清澈不代表无害
疾病与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澈透明、甘甜可口不能作为山泉水可以饮用的标准。山泉水一般出现在森林、地表植被丰富的地方,这些地方远离城市,也较少受农业活动干扰,泉水清澈往往使市民产生错觉,以为山泉没有受到污染,无毒无害。
实际上,山泉水的水源一般来自地表下几米到十几米的浅层地下,虽然肉眼看上去清澈透明,口感清冽甘甜,但是有些对人体有害物质比如重金属、有机物等指标是看不见也感觉不到的,不能单凭外观和口感断定其水质是否合格。
■浅层山泉水源易受污染
浅层水源补充地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一旦水源周围的大气和土壤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工业废水及其他工业废弃物,家庭污水、排水设施以及垃圾掩埋和其他污染物的渗漏,这样水质就会随之产生变化。
环境学家指出,如果山泉出现在土质和植被偏酸性的地区,很容易被酸雨侵蚀,这样土壤中的有毒金属容易活化,一旦溶入水中会产生毒性,长期饮用这种水会导致慢性金属中毒。而且泉水水源处于开放状态,周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很容易受到自然或人为污染,市民饮用一定要慎重。尤其在夏季,一些景点的瀑布溪流是因为连续降雨过后才形成的,根本就不是从山中涌出的山泉水,这些从天而降的雨水溪流即使烧开了饮用也是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
■非饮用水安全无保证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目前我国实行的饮用水检测主要从色度、浑浊度、臭味、pH值、含铁量、锰、耗氧量、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硝酸盐氮、砷、总大肠菌群等多个方面进行。
专家表示,山泉水能否饮用,必须经过水质的感官性状、细菌学、毒理学、放射性等指标检测。据了解,目前除了商业化开采的山泉水进行过检测外,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山泉水没经过有关部门检验,这样的水长期饮用是否安全尚属未知。(王晓鸥)
生活饮用水有了新《标准》新增71项指标
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进行修订,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水环境也在不断恶化。1985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经跟不上当今饮用水市场的发展形势。由于质量标准滞后,一些企业乘虚而入,利用无具体标准衡量的“离子水”、“波频水”等概念进行炒作。新《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新《标准》增加71项指标
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1985年出台,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也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前执行的标准,检测项目只有35项,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由两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并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
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新《标准》紧盯饮水健康
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新《标准》还规定,生活饮用水中,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
许多老百姓有喝凉开水的习惯。事实上,当自来水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亚硝酸盐时,生水经过加热烧开后,亚硝酸盐含量会增高。若亚硝酸盐在体内积累,往往会给人带来血液性疾玻对此,新《标准》首次对无机物亚硝酸盐、有机物溴酸盐等物质的标准值作出规定。同时,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新《标准》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
在新《标准》的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一般理化指标反映水质总体性状,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色、浑浊等,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用户不满和投诉。据了解,新《标准》实施后的生活饮用水会更清亮,新《标准》也修订了浑浊度,将以前的“3”改为“1”,因为浊度不仅是感官性指标而且是微生物指标,低浊度才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
“纯净水”不等于健康好水
目前,许多人都喜欢饮用桶装纯净水或人工矿物质水,认为它们安全p干净。但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即使是安全的、干净的水,也不等于是健康的好水。健康好水应该没有污染,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含有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生命活力没有退化,呈弱碱性,活性强等。目前,我国的纯净水太过“纯净”,所有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都被滤去,反倒未必对健康有利。人工矿物质水,片面迎合了对少数几种矿物质的要求,没有考虑到矿物元素的均衡。
更重要的是,纯净水和人工矿物质水由于技术条件原因均呈酸性。专家认为,现代人的饮食习惯,摄入酸性食物过多,使人体的酸性大大多于碱性。更多人的体液的pH值在7.35以下,身体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亚健康状态。新《标准》从根本上对水质提出要求,不仅确定了饮用水的水质“安全”标准,而且再次明确饮用水的酸碱度范围(pH值)在6.5-8.0间,是符合健康标准的。
全面实施尚待时日
据了解,检验一个水样的费用约2万元,指标的大量增加,将大大增加供水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检验费用。因此,《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106项指标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是各地统一要求必须检定的项目;非常规检验项目有64项,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因一些指标限于国内检测手段还不能完全跟上,所以有些指标将在5年内分段实施。从2008年起,3个部门将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有关专家解释说,常规检验项目是指能反映水质基本状况的检验指标,检出率比较高;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指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非常规检验项目如超过限值也同样评价为不许可。
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不相同,北京p天津p上海p郑州等城市都已经达到了新《标准》的要求。“我们现有的设备就能够达到新《标准》的各项指标要求,并且已经做好了迎接新《标准》的准备。”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市场报》记者。而其他一些地区要达到全部指标的要求,还需要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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