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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簪绝缨

【成语】遗簪绝缨

【注音】yízānjuéyīng

【成语故事】楚庄王赐群臣酒宴,喝到天黑,大家均有醉意。风吹灭了蜡烛,有人趁机牵王后的衣服,王后立即把该人的帽缨摘下对庄王说要抓住那个非礼的人。庄王不许,就说:“今天参加聚会的人一律不得戴帽缨。”于是人们纷纷把帽缨扔掉,君臣尽欢而散。

【典故】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淳于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史记·滑稽列传》另见《韩诗外传》卷七,王后所绝缨之事。后合二事为“遗簪绝缨”。

【解释】指男女杂坐,不拘形迹,欢饮无度。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示列】两家父母亦共饮酒三五斗,以后遗簪绝缨,欢谑无度,数日方止。徐珂《清稗类钞·婚姻·台湾番人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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