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立项培育情况说明
- 写作范文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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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我院教职员工投身教学研究,营造良好的学院内研究氛围,外语学院批准王琳的《应用型口译人才培养模式探究》等16个项目设立为20-年度院级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具体如下:
1.立项范围:
20-年度申报校级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未获批立项的项目(详见附件1);上述项目设立为院级教研培育项目;同一名称或同一内容的项目只资助一次。
2.资助经费:
学院资助1000元/项,报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并资助经费1000元/项。项目经费可用于报销开展项目所需的市内交通费(10%以内)、资料费、发表论文版面费等。该资助金额需在当年度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3. 结题要求:
本项目开展周期为一年,需提交《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教研科研培育项目结项表》,并带领本科生至少发表B类及以上刊物论文1篇,论文需标明由“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教研科研培育项目资助”字样。发表CSSCI及以上论文者,优先推荐申报下一年度校级及以上项目。不能按时结项的,在年终分配时扣除学院部分的资助金额,并取消下一年申报本项目的机会。
教师需至少2次参加教师教学发展组织的各类教学研讨和培训活动,项目结题时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一份PPT(最多不超过5页),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思路、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和主要成果的。
教学成果立项培育情况说明各学院(部):
为规划、培育我校中长期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的成果,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组织开展了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与遴选工作。经学校评审,“西南边疆综合性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砥砺前行四十载,与时俱进谋新篇——生态文明视野下课程群的教学内容优化与系列教材研编”等32个项目入选我校20-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项目周期为1年。学校将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人民币6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制度使用经费
为保障项目实施,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各学院应密切关注项目进度,并及时指导和帮助,使各项目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学成果培育工作。
2、下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前,学校将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对于未完成规划任务的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并扣除项目负责人该项目的绩效奖励。
3、除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外,其它培育项目均须参与申报下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
特此通知。
教学成果立项培育情况说明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固化教学成果,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与供给侧改革,以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为锲机,培育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遴选一批具有较好研究和实践基础、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教学成果项目,进行立项重点培育,经过2~4年的实践与凝练总结,形成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为推荐申报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基础,争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三、立项范围和申报条件
1. 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是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向应用型转变、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成果。
2.各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优先立项。
3.已结题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正在建设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可以申报培育立项。
4.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经进一步研究和提升,有望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可申报培育立项;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经进一步研究和提升,有望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可申报培育立项。
四、立项及验收要求
1. 立项时需明确立项项目类别(01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02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0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04向应用型转变、05专业结构调整优化、06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07实践教学环节改革、08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09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10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11教师教学能力提升、12教学管理机制改革、13素质教育、14其它),并按照《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申报表》计划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结项时应达到立项目标。
2.立项项目所在单位需对其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接受学校组织的阶段检查和验收等。
3.项目建设期暂定为两年。学校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淘汰建设效果不佳的项目,并对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4.未经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和立项被淘汰的项目,不可参加校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及评审。
五、申报程序
各单位要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统筹做好部门的推荐工作,本次申报不限项,负责人填写《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申报表》,经单位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年7月2日前将《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申报表》(一式一份)、《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B402),电子版发送至-。
【教学成果立项培育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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