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我国大气环境问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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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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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斯德哥尔摩全球人类环境会议,对于推动全球环境问题控制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我国亦是如此。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1972年6月5~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各国政府代表团及政府首脑、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代表参加的讨论当代环境问题的第一次国际会议。
在此次会议之后,1973年,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大会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拉开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
至此,大气污染防治被提上日程并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从无到有开启了我国的大气环境保护的历史,历经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控制等,成为我国环保事业的一个缩影。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国政府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同时,开始重视与大气污染相关的科学研究,逐步投人大量资金研发相关的治理技术,长时间的科技研发为大气环境保护提供了切实的技术保障,取得的成果推动了相应的政策制定、法规完善和标准出台。
上世纪70年代,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一时期的空气污染范围尚以城市局部为主,主要关注的污染物是悬浮颗粒物(TSP),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主要以改造锅炉、消烟除尘、控制工业点源污染为主。
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量急剧增加,城市环境空气的二氧化硫(SO2)污染越来越严重,同时在我国西南、华南地区出现了区域性的酸雨污染。
至21世纪之初,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仍为燃煤和工业,主要污染特征为煤烟尘、酸雨,空气污染范围从局地污染向局地和区域污染扩展。这一阶段的大气污染问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我们的能源结构,更确切地讲是煤的燃烧造成的,属于煤烟型污染。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高速发展的城市群交通和汽车产业带来了日趋严重的机动车排放污染。在发展模式仍旧租放,能源消费不断攀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等的大背景下,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难下,我国各地区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大气复合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这一阶段,我国大气环境中的煤烟型与机动车污染共存,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双重作用,二次污染愈加明显,相邻城市间污染传输影响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
2012年秋冬季,尤其是2013年1月,北京地区以及我国整个东部地区,出现了长时间、大面积灰霾,其中2013年1月14日的霾污染面积超过100万平方千米,影响我国东北、华北、华中和四川盆地的大部分地区,受影响的人口达8.5亿之多,这也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的重要背景之一。
论文:我国大气环境问题发展历程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尚处于起步阶段。
这段时期,空气污染范围以局地为主,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的主要对象是工业点源和悬浮颗粒物。
90年代至本世纪初,我国空气污染范围从局地污染向局地和区域污染扩展,这一阶段的主要污染特征为煤烟尘、酸雨,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SO2)和悬浮颗粒物(TSP)。
这段时期对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问题十分重视,控制酸雨和氧化硫污染纳入了199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务院批复了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以下简称“两控区”)划分方案,提出了“两控区”酸雨和SO2污染控制目标,对“两控区”实行SO2排放总量控制。
本世纪初至2010年,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复合型特征初步显现,空气污染问题主要包括煤烟尘、酸雨、颗粒物和光化学污染等,SO2、NOx、PM10被列为主要控制对象。
在这期间,不但对燃煤、工业、扬尘污染提出了控制要求,同时将机动车的污染控制纳入了议程,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升级,SO2排放总量的控制范围扩大到了全国。
为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实施了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以来,我国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凸显。
2010年5月,国务院转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2012年,修订并由国务院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和O3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同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将13个重点区域(简称“三区十群”)划分为复合型污染严重型、复合型污染显现型、传统煤烟型3种类型,实施分类指导、分区管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将细颗粒物纳入考核指标(年均浓度下降6%)、其他城市群将其作为预期性指标(年均浓庭下降5%)。
自2013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至今,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控制目标、控制对象、管理模式等发生了重大转变。
论文:我国大气环境问题发展历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消耗不断增加,由此引发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其中以大气污染尤为突出。上世纪“八大环境事件”中有五个是与大气污染有关,1930年比利时的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直接导致63人死亡;1943年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导致800多人死亡;1948年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导致20多人死亡;1952年英国伦敦烟雾事件导致12000多人死亡;1956年日本四日市因为大气污染致使四日市哮喘病的患者达6376人[1]。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私人汽车数量大幅增加,大气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尤其是2013年1月,我国北京、辽宁、山东、天津、河北、江苏、安徽等出现了持续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和重度空气污染。其中北京1月份31天中有25天是雾霾天气,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出现在10-14日,持续时间长达5天,在这5天中,北京有2天是严重污染,3天是重度污染。雾霾天气致使北京的能见度低于200米,2000多万居民受到直接影响[2,3]。
虽然我国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落一些发达国家。根据我国空气污染面临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于1991年选定16个城市作为排放大气污染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城市,根据试点工作结果于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若干行业性标准[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当中的各项要求,并将以前其它国家标准与之冲突地方予以废除,并且针对一些具体行业制定了不同的排放标准,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等。2002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示范工作安排的通知》、同年9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规划》[7]并选取上海、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江苏、柳州市七省市作为示范城市,明确提出试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之后,国务院又于2007年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工作综合性方案》和《国家“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8]。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9]。2012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10],该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划定了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该规划在目标上,将PM2.5作为主要质量改善目标。计划到到2015年,重点区域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5%,
尽管我国已经通过了很多关于大气污染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但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显示,目前的大气污染形式仍不乐观,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检测的城市中,其中只有16个城市符合我国二级标准,占总数的9.9%;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占总数的90.1%。我国最主要的能源仍以煤炭为主,因此我国大气污染的类型仍然是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为主的煤烟型大气污染,近些年在我国大中城市,机动车数量呈指数性增加,使我国大气污染的类型逐渐向混合污染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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