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无偿献血有哪些规定
- 知道问答
-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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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无偿献血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好处:献血会促进新陈代谢。献血后会刺激造血器官(骨髓),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活力,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有利于健康。献血可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献血后,血液中血脂和胆固醇随之减少,血液粘稠度降低,起到预防高血压病、血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
优惠政策:公民无偿献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和身份证,献血后5年内无限量免费用血,5年后终身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累计800毫升以上者,无偿献血者终身免费用血。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的用血待遇: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未成年弟妹三个月后5年内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如超出其献血量用血的,超出部分只收取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公民献血在前,用血在后的属于家庭互助储血。本人和家人具体享受以上两项用血待遇;公民用血在前,献血在后的属于还血范畴,等量免收用血互助金,超出部分收取用血互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无偿献血有哪些规定
《义务献血法》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 ~ 55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血站违反法律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应受到法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义务献血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无偿献血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
献血的好处:献血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可延年益寿;其中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优惠政策包括:1.用血报销政策。无偿献血者在本市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临床用血权利。2.部分地区享有积分入学优惠,例如,近5年在东莞参加无偿献血,每次可积分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无偿献血者在本市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一)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三)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衍生问题:
献血后用血政策是什么?
一、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使用三倍献血量的血液,并优先用血;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可免费使用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
希望文字工具网搜集的关于无偿献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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